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济宁强制实施百余节能项目
时间:2008-08-21    信息来源:齐鲁晚报 
  
  本报济宁8月10日讯 记者从济宁市经贸委获悉,该市围绕结构节能、技术节能,近日确定了今明两年重点实施的111个强制性节能改造项目,总投资176.75亿元,项目竣工后一年可节约标准煤243.06万吨。

  据了解,济宁市2007年万元GDP能耗为1.479吨标准煤,比“十一五”初降低了8.675%,但仍未达到降幅8.989%的计划要求。对此,根据测算,济宁市重新调整了“十一五”后三年的万元GDP能耗指标,将今年的这一指标由下降4.7%提高至下降5.62%。济宁市经贸委负责人告诉记者:“我们尚有一些历史欠账,当想方设法补齐这个欠账。”

  为确保今年完成万元GDP能耗下降5.62%的目标,济宁市对高耗能、高耗水企业采取分类监管督查,逐步淘汰落后产能。同时,按照“一切工作具体化”的要求,围绕结构节能和技术节能,济宁市在各县市区、济宁高新区推荐的基础上,组织有关专家按照国家相关政策遴选了111个项目,作为今明两年重点实施的强制性节能技术改造项目。济宁市经贸委负责人介绍,本次确定的111个强制性节能改造项目改造规模大、技术工艺先进、节能效果明显,涉及工业锅炉(窑炉)改造、余热余压利用、电机能量优化系统改造、绿色照明太阳能利用、综合利用等11大类,项目竣工后一年可节约标准煤243.06万吨。

  目前,济宁市经贸委建立了重点节能项目调度制度,每季度召开一次调度会,落实强制性节能改造项目实施建设情况,确保项目按期竣工。

  编辑:省经贸委资源节约处  【阅读次数:214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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